法規名稱:
第 18 屆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計畫 (民國 113 年 03 月 12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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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三)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四)協辦單位: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各
      身心障礙者之團體、機構、學校、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