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計畫執行機關為本署所屬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以下簡稱北分署), 其任務如下: (一)計畫之宣導、執行、管控、訪視、查核及申訴處理。 (二)受理及核定事業單位申請之訓練課程。 (三)穩定僱用訓練獎勵、訓練費用補助及訓練津貼之審查、發放等事項 ,並督導管控事業單位確實申請參訓勞工訓練津貼。 (四)轄區內訓練班次資訊統計及執行績效分析,並提供意見、製作成果 報告。 (五)其他依本計畫應辦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