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協約簽訂後經濟情形有重大變化,如維持該團體協約有與雇主事業之 進行或勞工生活水準之維持不相容,或因團體協約當事人之行為,致有無 法達到協約目的之虞時,當事人之一方得向他方請求協商變更團體協約內 容或終止團體協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