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應於每場次術科測試時,填寫監評人員執行監評工作考 核紀錄。 前項監評人員執行監評工作考核紀錄,經記錄有前二條或技術士技能檢定 及發證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十九條之一所列情事之一者,應將該考核紀 錄送請中央主管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