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9:22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民國 110 年 07 月 0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4 年 06 月 12 日
第 32 條
地方主管機關對於訓練單位辦理本規則之教育訓練,得予查核;中央主管 機關於必要時,得予抽查。 前項主管機關為查核及監督訓練單位辦理之教育訓練成效,得向其索取教 育訓練相關資料。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