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8:29
法規名稱: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民國 110 年 09 月 1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9 年 02 月 07 日
第 32 條
解體船上之危險物及硫磺、穀物等未全部清除與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裝置未 拆除前,雇主不得派人實施切割。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