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民國 115 年 03 月 2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1 月 19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5 年 08 月 01 日
一百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第 21 條條文,自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施行。
第 35 條
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二十四條之二第一項之工作年資,以實際提
繳退休金之月數計算。
勞工參加本條例年金保險之工作年資,將年金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全額
移撥至個人退休金專戶者,始合併計算。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