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對於高壓氣體鋼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灌裝。 一、不合本標準規定之鋼瓶。 二、瓶閥、釋壓安全裝置、保護蓋(圈)安全裝置不完全或缺少者。 三、無耐壓試驗及氣密試驗紀錄或紀錄過時者。 四、其瓶頸刻度氣體種類與灌裝氣體不符者。 五、容器之標記或塗色不明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