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之灌裝作業應依左列規定: 一、不同種類之高壓氣體不得在同一場所灌裝。 二、可燃性氣體灌裝場應與氧氣灌裝場至少保持二十五公尺以上之距離。 三、可燃性氣體灌裝場八公尺以內應嚴禁煙火。 四、高壓氣體灌裝應依各氣體之性質在規定壓力之下進行。但最高溫度不 得高於攝氏四十度,最大壓力不得高於容器之最高使用壓力。 五、高壓氣體灌裝應有防止鋼瓶溫度高之措施。 六、可燃性氣體灌裝應有迴流或緊急切斷氣源及人員緊急疏散之設施。 七、灌裝應檢視填充嘴,如沾有油污者不得灌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