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13
法規名稱: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民國 108 年 11 月 1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5 月 12 日
第 37 條
吊籠之控制裝置、制動器、警報裝置及開關器之操作部分,應置於易於操 作之位置。並應於易見處標示控制吊籠之動作種類、動作方向、電路之開 閉狀態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