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8:25
法規名稱:
就業保險法 (民國 111 年 01 月 1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5 月 15 日
第 39 條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保險人通知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強 制執行。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