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泰山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4 年 11 月 27 日
第 4 條
教務課職掌如左:
一、關於辦理職業訓練師資養成訓練事項。
二、關於辦理職業訓練師資進修、補充訓練事項。
三、關於辦理在職技術人員夜間進修訓練事項。
四、關於承接辦理職業訓練專業人員講習事項。
五、關於承接辦理技能檢定評審人員講習事項。
六、關於接受委託或合作辦理訓練事項。
七、其他有關職業訓練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