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工作規則審核要點 (民國 111 年 04 月 2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3 年 10 月 29 日
4
四、工作規則內容依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應徵得勞方同意、先行報備或核
    准之事項,事業單位應檢附相關文件送核,或應先依規定辦理完成,
    始得列入工作規則內容,其餘部分事業單位亦得會商勞方檢附相關文
    件送核。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