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商港建設費代收經費福利專款管理辦法 (民國 92 年 06 月 2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8 年 10 月 27 日
第 4 條
管理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本專款之分配對象及資格條件審查事項。
二、關於本專款各項分配標準之訂定事項。
三、關於本專款之預、決算編列及審核事項。
四、關於本專款運用之規劃、監督及考核事項。
五、其他與本專款有關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