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5:22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條例 (民國 110 年 04 月 28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47 年 07 月 21 日
第 4 條
勞工保險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