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5:50
法規名稱:
廢
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診療費用審查辦法 (民國 87 年 08 月 19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8 年 07 月 07 日
第 4 條
各委員審查診療費用,如有疑義,得商請有關科委員會同審查;必要時得 報經召集人同意,提請審查委員會議審查。 依前項規定審查之案件,得由勞保局洽請各該醫療院所提供相關資料或補 充說明。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