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3 00:38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民國 109 年 02 月 2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3 年 06 月 28 日
第 4 條
本法第二條第二款、第十八條第三項及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工資,指勞 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 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