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場地機具及設備評鑑標準實施及管理辦法 (民國 92 年 12 月 3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2 月 05 日
第 4 條
政策上需積極辦理具有獨特性、單一性、就業市場需要性及其證照有法規
效用性等特定職類,依前條申請辦理評鑑者,主管機關得專案核定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