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2:59
法規名稱:
廢
辦理進修訓練補助辦法 (民國 102 年 08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2 月 28 日
第 4 條
接受補助之機構、學校、團體應依核定訓練計畫內容辦理訓練;變更時, 應將擬變更之訓練計畫內容,函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 違反前項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停止補助。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