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遴聘職業訓練專業人員派赴國外工作作業要點 (民國 103 年 04 月 1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5 年 0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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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聘作業小組:由本部聘請政府機關、團體代表及專業人員七人至九
    人組成,指定其中一人為召集人,辦理派赴國外工作人員之新聘、續
    聘、核薪、儲備、公開甄選等之審查事項。小組開會時,得依規定支
    給出席費。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