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8 18:15
法規名稱:
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 (民國 110 年 04 月 28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06 月 30 日
第 4 條
機關(構)依前條第一項各款申請者,應依下列組別分別評比: 一、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 二、私立學校及團體。 三、民營事業機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