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離退工友(含技工、駕駛)參加轉業訓練實施計畫 (民國 91 年 12 月 26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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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執行單位:
    職訓局所屬職業訓練中心及公立就業服務中心。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