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備(設施)獎助審核作業要點 (民國 93 年 04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10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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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獎助項目
 (一) 設施部分:
      應屬於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施標準及獎助辦法所列相關設施
      。
 (二) 設備部分:
      應屬於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新增設、調整職類所需、現有職類
      汰舊換新所需或辦理職業訓練補充設備。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