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題庫命製之類別,有下列二種: (一)新命製:新開發職類級別、整併後新職類級別或配合現有題庫停止 使用等,命製整套完整題庫。 (二)整理:當題庫試題數量不足、產業技術與從業技能改變、相關法令 制(訂)定、修正、機具設備變更或執行測試發生窒礙難行等情形 ,須辦理題庫檢視及修正。 前項新命製或整理之試題,均應合併於職類規範各工作項目內成為一 套完整之題庫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