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6:03
法規名稱:
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民國 109 年 09 月 1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7 日
第 4 條
依本辦法申請許可者,應依規費法之規定繳交審查費用;其收費標準由法 務部定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