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9:43
法規名稱:
廢
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承辦單位責任規定事項 (民國 94 年 09 月 13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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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術科測驗承辦單位應負責督導監評人員,確實依「技術士技能檢定術 科測驗監評人員注意事項」及試題評審標準說明等相關規定,公正嚴 謹執行職務,確保術科測驗技能水準,以獲得各界認同,提昇技能檢 定形象。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