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所稱可燃性氣體,係指丙烯、丙烯醛、乙炔、乙醛、氨、一氧化 碳、乙烷、乙胺、乙苯、乙烯、氯乙烷、氯乙烯、氯甲烷、環氧乙烷、環 氧丙烷、氫氰酸、環丙烷、二甲胺、氫、三甲胺、二硫化碳、丁二烯、丁 烷、丁烯、丙烷、丙烯、溴甲烷、苯、甲烷、二甲醚、硫化氫及爆炸界限 之下限在百分之十以下或爆炸界限之上限與下限之差在百分之二十以上之 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