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就業服務專業人員換證講習時數課程範圍及收費金額要點 (民國 106 年 12 月 19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10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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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就業服務專業人員換證講習之收費金額,以每小時新臺幣一百二十五
    元為上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