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主管機關所屬勞工住宿場所經營管理辦法 (民國 105 年 09 月 09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5 月 23 日
第 4 條
主管機關為提升勞工住宿場所使用效益,得委託專業廠商經營管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