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5 14:17
法規名稱:
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民國 103 年 06 月 2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11 月 07 日
第 4 條
第一種壓力容器或第一種壓力容器之受壓部分,不得使用附表一規定之材 料。
相關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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