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8:28
法規名稱: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分案及審理案件要點 (民國 110 年 09 月 3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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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審查小組置組長一人,負責協調該組委員所承辦案件之相關事項。 審查小組依法辦理所承辦之案件,受主任裁決委員協調,並應參考常 務裁決委員之建議。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