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一百零一年度補助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特色發展補助要點 (民國 101 年 03 月 2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3 月 23 日
4
四、防治中心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日前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