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 (民國 114 年 12 月 2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7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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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補助項目:
(一)員工關懷與協助課程:
      1.加強主管或同仁覺察員工需求及關懷技巧能力,提升主管或相關
        同仁之員工協助專業知能,課程規劃重點如附件一。
      2.本項課程辦理時數不得低於十小時,每堂課平均參訓人數應達二
        十人;僱用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下者,每堂課平均參訓人數應達
        十人。
(二)員工紓壓課程:
      1.紓解員工身心壓力,以協助員工工作調適,達到工作與生活平衡
        。
      2.本項課程辦理時數不得低於十小時,每堂課平均參訓人數應達二
        十人;僱用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下者,每堂課平均參訓人數應達
        十人。
(三)友善家庭措施:規劃縮短工時、彈性工時、彈性工作安排、工作分
      享與優化給假等友善家庭之創意措施;辦理單身聯誼,拓展員工社
      交生活;或辦理具創意設計之家庭日、親子活動/講座、員工/眷
      屬支持團體(如新手父母、眷屬讀書會等,團體成員至少為八人)
      ,促進員工家庭關係,使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責任。
(四)員工子女或長者臨時協助空間:
      1.支持員工家庭照顧,調整或改裝企業空間、添購相關器材,以規
        劃員工長者、子女臨時照顧環境或活動空間等。
      2.聘僱或委託臨時陪伴人員於員工子女臨時協助空間提供照顧服務
        ;其臨時陪伴人員之資格應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且照顧十二歲以下兒童時,收托人數
        應符合「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五)「工作生活平衡」資源手冊或宣導品:增進員工對「工作與生活平
      衡」概念認識,編製文宣品與推動手冊等,以加強員工對工作生活
      平衡措施之使用。
(六)支持中高齡、身心障礙、遭受家庭暴力、工作適應困難或是妊娠員
      工之協助措施:協助中高齡、身心障礙、遭受暴力、工作適應困難
      或是妊娠員工適應職場,辦理課程、宣導講座、支持團體、服務或
      活動等友善制度,確保其身心健康與安全,穩定工作表現。
(七)中高齡及高齡員工退休準備與調適協助措施:協助符合勞動基準法
      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前二年內之中高齡者及高
      齡者退休準備,辦理退休準備與調適之課程、團體活動、個別諮詢
      、資訊及文宣,營造中高齡及高齡友善職場。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