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服務品質優良獎選拔表揚計畫 (民國 104 年 11 月 10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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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之仲介機構,得申請參加優良仲介機構獎選拔:
(一)至當年度本部受理報名截止日,尚在營運之仲介機構。
(二)近三年仲介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成績(以下簡稱評
      鑑成績)均為 A  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