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8/30 18:45
法規名稱:
廢
勞資雙方簽訂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參考原則 (民國 105 年 01 月 1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10 月 05 日
4
四、簽訂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應本於契約自由原則,雇主不得以強暴、脅 迫手段強制勞工簽訂,或乘勞工之急迫、輕率等情事為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