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4:27
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欠費與墊款催收及轉銷呆帳處理要點 (民國 105 年 11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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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雇主有欠費者,經本局催繳而欲辦理分期攤還,準用「勞動部勞工保 險局欠費分期攤繳作業須知」中有關投保單位積欠保險費或滯納金分 期攤繳之規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