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呼吸防護具選用原則: (一)於使勞工使用呼吸防護具前,必須先完成作業場所勞工危害暴露評 估(可參考有害物安全資料表,依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 法規定辦理暴露評估)及佩戴人員生理狀況或呼吸功能等條件之評 估。 (二)參考前項評估結果並依職業安全衛生專業人員之建議,選擇適當及 有效之呼吸防護具。 (三)作業勞工應受過呼吸防護具相關訓練,並在作業主管監督下使用呼 吸防護具。 (四)呼吸防護具應定期及妥善的實施清潔、儲存及檢查,以確保其有效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