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加強高職災及高危險廠場檢查及指導執行計畫 (民國 104 年 01 月 0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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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主要理念:
一、重視「尊嚴勞動、生命無價」核心價值:尊重勞動者為勞動政策之主
    體性,強調勞工的生命與健康應優先於企業利潤之上。
二、採行「勤查重罰」強力手段:分級列管加強監督檢查,要求建立安全
    成本概念。
三、提供「指導改善」協助服務:對承諾積極改善者,協助提昇自主管理
    能力。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