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快篩陽性及確診之移工應注意事項
(一)移工快篩陽性請通知雇主及所委任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雇主或私
立就業服務機構應協助移工透過遠距/視訊由醫師診療,或協助移
工至醫療院所,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如經醫師評估屬於輕症個
案,以就地隔離居家照護為原則。
(二)移工確診如有中、重度症狀,立即通知雇主及所委任之私立就業服
務機構協助就醫,並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
離治療條件續處。
(三)隔離期間請佩戴口罩及注意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使用
酒精)。
(四)務必觀察症狀變化,若出現下列症狀或血氧濃度降低時,請立即聯
繫雇主及所委任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
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無發燒情形下心跳大
於每分鐘 100 次、無法進食或喝水或服藥、過去 24 小時無尿或
尿量顯著減少。
(五)請主動聯絡通知密切接觸者(以同住室友為原則),請密切接觸者
依指揮中心規定進行自主防疫及快篩,並進行健康監測,並請同時
主動聯絡雇主。
(六)移工若屬隔離治療之無症狀或輕症且已無其他住院需求確診個案,
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得解
除隔離治療,並依指揮中心最新措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