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3 02:24
法規名稱:
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及處理注意事項 (民國 113 年 01 月 1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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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知悉勞雇雙方擬減少工時,應適時輔導勞雇雙 方參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如附件),約定 實施期間、方式、工資給付及相關權利義務等事宜。
相關圖表:
附件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ODT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