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防疫措施指引 (民國 112 年 05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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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查核機制
一、各辦理單位應落實測試前、測試當日、測試後之各項防疫措施,並進
    行自主查驗。
二、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將配合平時不定期訪查行程,查核辦
    理單位防疫措施之執行情形。
三、如有違反相關防疫規定措施或有其他防疫考量因素,本部勞動力發展
    署技能檢定中心得隨時要求技能檢定辦理單位暫停辦理檢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