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工會參加全國技能競賽與亞洲技能競賽及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導覽交通費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06 月 16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16 日
4
四、工會申請參加全國技能競賽導覽交通費補助,應於本部公告申請期間
    內,將申請文件採掛號郵件、快捷郵件、包裹郵件、自行送件或其他
    可供查詢交寄日期之方式提出申請,逾期申請或無法判明交寄日期者
    ,不予受理。
    工會申請全國技能競賽導覽交通費補助,以一次為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