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五零五零壯世代就業網絡合作補助要點 (民國 113 年 01 月 18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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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要點協辦機關為衛生福利部、文化部、農業部、教育部、原住民族
    委員會、客家委員會、經濟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其任務
    如下:
(一)協助分署辦理本要點之申請推廣、審查及訪視。
(二)其他依本要點應辦理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