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關鍵就業力課程師資管理要點 (民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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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署任務如下:
(一)檢核並管理本課程師資之年度各項評核指標達成情形,包含:
      1.檢核師資授課時數。
      2.檢核師資出席共識聯繫會議情形。
      3.檢核師資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
        畫、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授課滿意度結果。
      4.檢核師資教學自我審核報告。
(二)每年辦理本課程師資共識聯繫會議四次,並評估規劃邀請師資分享
      教學自我審核報告。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