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一百十四年度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宣導活動作業要點 (民國 114 年 02 月 2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4 年 0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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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要點補助申請單位之經費項目如下:
(一)講座鐘點費、專家學者出席費、講座及專家學者交通與住宿費、工
      作人員費、相關人力保險費及退休金提撥、場地費、場地佈置費、
      保險費、餐費、茶點、書籍資料印製費、管理費、雜費。
(二)有編列非前款規定之經費項目需求者,請依提案計畫內容需求編列
      ,並註明各項經費編列標準之參考依據。
    申請單位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與電視媒
    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費用,不予補助。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