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方主管機關職業災害勞工專業服務人員(以下簡稱職災專服員)收 受檢查初步分析表後,應交付職業災害勞工或其家屬。 職災專服員對前項檢查初步分析表所載內容應負保密義務,並僅作為 協助職業災害勞工或其家屬瞭解職業災害發生經過,提供其後續相關 勞動權益主張之用。 職業災害勞工為外國人者,職災專服員應洽詢通譯人員協助翻譯檢查 初步分析表內容,並依前二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