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5/09 15:09
法規名稱: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 (民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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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參訓學員於受訓期間或結訓後仍須配合本署、分署、訓練單位辦 理不預告訪視、訓練績效評估及追蹤考核。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