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0:09
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金條例 (民國 108 年 05 月 1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6 月 30 日
第 42 條
主管機關、勞保局、基金運用局、受委託之金融機構及其相關機關、團體 所屬人員,不得對外公布業務處理上之秘密或謀取非法利益,並應善盡管 理人忠誠義務,為基金謀取最大之效益。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