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就業安心專案計畫作業手冊 (民國 102 年 01 月 0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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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本計畫經費不得支用於行政業務加班費,並於支用協助經費時,
        應視其與執行計畫之關聯性與必要性,於核定額度內撙節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