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就業安心專案計畫作業手冊 (民國 102 年 01 月 0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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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本計畫僱用人員適用就業保險法,其勞工保險費亦包含就業保險
        之費率計算。(相關資料可參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www.bli.gov.tw/)。保險費之支用仍以實報實銷為原
        則。用人單位請領僱用人員首月之法定負擔費用請領,應檢附相
        關申報單(影本),第二個月起檢送持續加保證明文件,例如勞
        保卡或加保人員名冊。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